网上商城

贸易摩擦预警

马一德:全球治理大局下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

发布时间:2023-03-02

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中国与世界的关系发生了结构性变化,“今日之中国,不仅是中国之中国,而且是亚洲之中国、世界之中国”。这不仅标志着中国已经融入了世界市场体系和世界竞争体系,也意味着中国必须适应和融入世界话语体系、世界规则体系。当前国际政治力量对比的深度变化,为中国在知识产权全球治理中的角色转换提供了契机,中国不必再被动地遵循原来的规则或制度安排,开始具备对规则的正当性进行发言的资格。

面对传统发达国家新一轮的国际规则壁垒,中国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必须统筹规划国内战略和国际战略,实现国家治理与全球治理的有机结合。知识产权全球治理既是国家治理与国际治理之间互动和协调的过程,也是治理规则在国内和国际层面流动的过程。二者相辅相成、互为补充、协调发展。因此,此次《纲要》将“深度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作为强国建设的重要内容,明确我国要“积极参与知识产权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构建多边和双边协调联动的国际合作网络”,并提出一系列具体明确的实施措施。为推动《纲要》规定的各项战略目标任务的有效实施,使各维度、各领域的布局举措相互配合、相得益彰,在理论层面,必须要完成中国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的体系化、立体化理论提炼,要立足历史规律、世界问题和中国经验,明确中国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的总体理念、策略方针和实施方案,以此作为中国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的战略指南。

(一)全球知识产权治理的“中国理念”

中国深度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离不开科学理念和系统理论的指引。知识产权制度虽起源于西方,是资本主义创造的有益文明成果,但并不专属于西方,而是属于全人类。作为新兴大国,我国深度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必须提出和构建中国的知识产权观和知识产权全球治理观,将其深刻融入当前的全球秩序和话语体系,抓住全球知识产权治理体系变革的时代机遇,加速实现中国知识产权外交政策、制度规则与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发展变革的密切对接和深度融合,转换自身在全球知识产权治理中的角色,与全球各国在持续的合作实践中构建治理共同体共同应对人类的风险挑战,为中国和世界的共同繁荣持续贡献力量。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洞察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提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伟大理念。这是中国向全球治理提供的总思路,代表了中国积极参与全球治理的哲学基础、理念形态和核心原则。这不仅提供了中国对外交往的先进的理念指导,也将引领中国深度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的根本方向。全球化时代,世界各国密切联系在一起,彼此都无法抽身独立。任何一国发生的重大危机将会迅速地向全球其他国家蔓延,进而危及整个国际社会。因此,知识产权全球治理必须从全人类的共同利益和福祉出发,坚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构建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在此理念指引下,中国将致力于推动全球知识产权治理对话协商、共建共享和合作共赢,使全球规则朝着开放包容、平衡有效的方向发展,不断促进各国合作创新、繁荣发展。

具体在知识产权领域,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中国参与全球知识产权合作与竞争,必须坚持开放包容、平衡普惠两项原则。这从程序正义和结果正义两方面阐述了中国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的基本原则。首先,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倡导建立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格局,开放包容原则即是这一内涵的体现。全人类共同创新和福祉是知识产权治理的目标,治理必须基于大多数国家普遍认可和接受的规则共识。知识产权国际规则的形成必须要经历全面的利益诉求表达、充分协商和民主表决,才能保证其体现的是全球绝大多数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意愿。因此,中国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将坚持共建共商共享,不搞单边主义、以大压小,始终坚持多边主义,以对话解决争端、以协商凝聚共识。其次,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强调共同的义利观,要求知识产权治理必须坚持平衡普惠原则。只有共同、可持续的发展才是良性发展。为此,中国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必将秉持开放精神,推进全球各国互帮互助、互利共赢。尤其是知识产品具有私人财产和公共财富的双重属性,利益平衡、保留公共领域的基本价值观念在知识产权制度构建中至关重要。知识产权全球治理就是要协调好本国利益、他国利益与全人类共同利益之间的关系。知识产权强国应主动承担大国责任,积极推进全球知识产权治理体制和规则的优化,推动各国的合作创新与繁荣发展。

(二)全球知识产权治理的“中国策略”

知识产权全球治理是在全球治理的概念上提出的。全球治理因全球化产生,其本身是一项复杂的工程,主体包括主权国家和国际组织等,客体包括需要解决的全球性知识产权问题,内容包括以国际经济制度为治理平台,以观念和准则等为工具,建立相应的评估和调适机制等。在这项复杂的工程建构中,中国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必须明确切入点和任务抓手。

十八届五中全会强调,构建广泛的利益共同体,必须“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和公共产品供给,提高我国在全球经济治理中的制度性话语权”。这指明了中国深度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的策略关键。制度性话语权是全球竞争中国家治理能力的核心体现,指的是主权国家和国际组织等主体以自身经济实力为基础,以正式和非正式国际制度为平台,在规则制定、议程设置和舆论宣传等方面能够对其他主体产生的影响力和引导力。这种制度性话语权体现在全球治理机制创设、维护和决策参与各个方面。治理机制创设包括全球知识产权的观念引导和制度塑造。机制维护包括全球知识产权治理体制的国际参与和国际议程设定。其中,制度参与包括参与国际经济规则制定和修改的讨论,参与国际组织的顶层设计,增强制度的灵活性,将非正式机制制度化等。经济决策参与包括意愿表达和人员任命。其中,在全球制度形成方面,包括可依据本国需要建立新机制,作为现有国际机制的有益补充。全球知识产权治理的“中国策略”直接面向在全球治理格局中中国制度话语权的提升,旨在增强中国在全球知识产权观念引导、制度形成、议题设置和规则制定等方面的建设力和影响力,从而更好地践行全球知识产权治理的“中国理念”,推动全球知识产权治理对话协商、共建共享和合作共赢,使全球规则朝着开放包容、平衡有效的方向发展,不断促进各国合作创新、繁荣发展。

(三)全球知识产权治理的“中国方案”

全球知识产权治理的“中国理念”“中国策略”是一种治理宏观和中观的理论表达,将其转换为制度实践和治理实践,离不开实施机制的辅助和支持。通过有效的实施机制,才能推动治理理论的落地与扎根。目前,全球产业链正面临断裂与重构的新形势。在这一新形势下,产业链中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的授权标准、运营模式和保护规则等都将面临新一轮的国际协调与协作。从目前全球知识产权治理互动格局来看,中国深度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应当从国际治理、区域治理和双边治理多维度展开。

第一,积极维护现行知识产权全球治理的多边框架体系。由于历史原因,现行知识产权治理的多边框架体系因利益失衡饱受诟病,但完全将之推翻重来既不现实也不可行。从全球发展实践来看,以WTO的《TRIPS协定》和WIPO管理下的知识产权国际条约体系为核心构建起来的知识产权国际规则体系仍然是实现全球贸易自由化和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一体化最重要的工具,在协调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分歧、统一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广大发展中国家已经在历史实践中逐步适应了这一体系。因此,中国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首要任务就是积极维护和发展知识产权多边合作体系,加强在联合国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世界贸易组织等国际框架和多边机制中的合作,以此为基础,积极推进与经贸相关的多双边知识产权对外谈判,不断推动既有国际规则的完善。

第二,中国将积极推动或参与区域性知识产权合作体系。全球知识产权治理的“碎片化”已经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为掌握新一轮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制定的话语权,中国不能置之不理,只能相向而行,积极融入和发展双边和小多边知识产权对话机制。未来我国应进一步扩大知识产权国际合作网络,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多双边对外谈判,以“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为基础,积极搭建知识产权治理地区性平台,贯彻普惠包容的基本原则,达成符合大多数国家利益的规则共识,构建互惠共赢的知识产权话语体系。

第三,加深与世界各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合作,在审查授权、跨境执法、争端解决等方面全面扩大对外合作,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行政保护、国际仲裁等体制机制,打造国际知识产权诉讼优选地,鼓励高水平外国机构来华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促进知识产权保护和贸易便利化,扩大改革开放格局。


联系我们
400-007-9599

地址:中国山东省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腾森路1号
电话:086-631-3791777
传真:086-631-3791678
电子邮件:yxb08@timsun.cn

友情链接:

Copyright:TIUMSUN RUBBER TIRE (WEIHAI) CO., LTD.  鲁ICP备08104559号-5  鲁公网安备 37100402000518号 技术支持:奥讯软件
中文 | 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