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3-22
2月19日,美国对华乘用车及轻卡车轮胎“双反”第一次日落复审税令,正式在美国《联邦公报》上刊载。
近日,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徐铮撰文,就此次日落复审的过程,进行了介绍。
据悉,2020年7月,美国启动日落复审程序后,中国橡胶工业协会积极同中国产业相关企业商讨,是否参与此次日落复审。
徐峥介绍称,随着轮胎企业海外布局及出口方向调整,出口市场由原来的单一欧美市场,变得相对多元化。
当时,疫情对出口造成冲击,企业经营压力较大,故很多厂商放弃参与此次日落复审。
因此,中国产业未参与此次日落复审。
因为只有美国申请人参与,所以DOC启动了快速日落复审程序,并于10月底做出快速裁决。
ITC则在中国产业缺席的情况下,做出会继续发生实质性损害的认定。
徐峥指出,需要说明的是,美国商务部日落复审裁决中提及的税率,不会影响中国应诉企业正在执行的税率。
各家企业通过原始调查及年度行政复审调查获得的税率,将持续有效。
据了解,2015年8月10日,美国对华乘用车及轻卡车轮胎“双反税令”生效,相关产品被征收14.35%-87.99%的反倾销税,以及20.73%-116.33%的反补贴税。
随后,经过多次年度行政复审,部分企业的税率下降。同时,有近20家企业在其后的年度行政复审中,获得了零税率。来源:轮胎世界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