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8-20
8月13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特定电子设备,包括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及其组件和下游产品(调查编码:337-TA-1376)作出337部分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4年7月12日作出的初裁(No.32)不予复审,即本案申请方满足美国国内产业地位对经济要素的要求。美国、中国共8家企业为列名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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